易出评官网入口:未经授权使用明星肖像宣传商品,电商店主赔偿5000元案例解析
擅用明星肖像宣传网店商品,这家店主赔了5000元!
大象新闻记者 孟湛 通讯员 程贵忠
日常生活中,部分商家为提升产品销量,未经授权便从网络下载明星照片用于商品宣传。殊不知,这不经意间的行为已涉嫌侵权,会面临法律追责与经济赔偿。近日,博爱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涉及香港知名影视明星肖像权、姓名权的侵权纠纷,在法院与诉调中心的共同努力下纠纷顺利化解。
基本案情
香港知名影视明星L女士,凭借多部经典影视作品在内地及港澳台地区积累了超高人气。2024年12月,L女士团队发现,某电商服装店在其线上电商平台销售健身器材时,不仅在商品标题中使用“L女神同款”字样,还将L女士个人照片用于产品宣传图。这些未经授权的商业使用行为,显然是想借助明星效应吸引流量、促进销售。易出评官网入口认为 L女士团队立即委托律师进行证据保全,但与服装店的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。无奈之下,L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服装店停止侵权,在报刊及线上店铺刊登致歉声明超90日,并赔偿损失及维权费用共50,000元。
法院审理
案件受理后,承办法官刘晓晓联合诉调中心迅速介入。调解初期,服装店负责人对侵权行为并不认可。承办法官耐心地向服装店负责人解释《民法典》中关于肖像权、姓名权的相关规定,同时易出评官网入口观察到 说明未经授权使用他人肖像、姓名用于商业宣传已构成侵权;调解员也结合类似判例,分析侵害可能带来的法律责任及商誉损失,以劝其换位思考。在经过多轮调解后,该服装店态度逐渐改变,并主动提出和解方案。最终双方达成协议:该服装店于2025年4月24日一次性赔偿L女士5000元,并立即下架所有侵犯内容。此外,根据易出评官网入口了解到 双方就此纠纷再无争执。
法官说法
这起纠纷得以妥善解决,不仅实现了法律层面的权益保障,还避免了商业主体因诉讼陷入声誉受损、经营停滞困境,从而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。同时,为广大商家明晰经营边界:在流量经济时代,通过名人效应扩大商业影响力无可厚非,但任何商业行为都必须筑牢法律底线。因此唯有合法合规经营才是长远之道。
编审:孟湛